尽管美国对外宣称,《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适用于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但目前在不接受PCAOB检查审计底稿的外国上市企业中,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企业占了近90%。美国媒体和市场分析人士也普遍认为,其主要针对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
虽然据称,该法案适用于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但其中多个条款明显针对中国赴美上市公司和已在美上市的中概股。
专业人士指出,法案将对中国企业赴美上市造成障碍。但市场也预期,这会加速中概股企业退市和赴港二次上市。
SEC落锤《外国公司问责法案》
据了解,美国上市公司聘用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向PCAOB注册并接受其审查。公开资料显示,PCAOB是会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它由PCAOB不同会员事务所的会计师组成,这些会计师要为PCAOB中的其他会员事务所进行年检。该机构接受SEC的监管。
由于受到跨境监管的限制,PCAOB难以审查部分美国上市公司聘用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底稿。
为确保在对所有赴美上市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上一视同仁,PCAOB从2005年起,对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方式主要分为单独审查(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监管机构协商一致后由PCAOB自行审查)或联合审查(签署双边协议后由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监管机构进行审查,PCAOB对审查结果进行认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PCAOB已对51个国家或地区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但全球范围内,仍有四个司法辖区的会计机构PCAOB无法直接审查,即中国内地和香港、法国和比利时。为进一步完善PCAOB全面监督检查的范围,《外国公司问责法》应运而生。
美国国会网站显示,《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立法程序始于2019年3月28日。当日,美国共和党参议员约翰·肯尼迪正式提出该法案。
草案的.初版本显示,该法案要求某些证券发行人确定其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具体来说,如果PCAOB因发行人聘请了不受委员会审查的外国公众会计师事务所导致无法审核特定报告,发行人必须作出相关证明。此外,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审查发行人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则将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的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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